作者:李伟
近日,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直属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直属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考核,促进直属单位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同时结合各直属单位工作性质及业务特点制定形成,内容包括测绘总值、基础测绘、安全保密、质量管理、依法测绘、成果管理与科技进步、财务管理、政务工作、干部人事、党建与精神文明、表彰奖励等。
为了体现对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突出重视,《办法》首次将地理国情普查纳入“一票否决”范围。《办法》规定,如单位发生重大违法或违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件,严重失泄密事件,严重社会治安事件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测绘成果质量大检查和基础测绘项目成果验收中出现不合格,海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未按计划进度完成或出现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考核资格。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直属单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来,每年年初根据当年工作要点对《办法》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将目标考核工作与奖励、评优紧密结合,极大地调动了直属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完成全局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总体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