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兰
2008至2011年期间,新疆15个地州中有6个地州先后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要求,加强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测量标志的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2008至2010年期间,巴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依法为1528个永久性测量标志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他项权利证书》。2011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为618个测量标志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他项权利证书》。
目前,新疆其他9个地州中3个地州测量标志确权登记工作正在开展当中,其余6个地州计划于2012年开展此项工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主要针对全疆设有警示牌的测量标志进行,新疆除海拔2000米以上、高山无人区设立的测量标志外,全部测量标志均已设立了警示牌,共有3000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