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精神,安顺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见《安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现结合招聘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招聘工作在安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安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招聘办”)。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 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 资格审查由招聘办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公路局对面)。
领准考证时间: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于2011年12月5日至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 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下午14:30-18:00,《专业知识》测试
14:30-16:30,笔试(成绩占专业知识测试70%);
17:00-18:0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专业知识测试30%)。
(二)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 命题、评卷:由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机构统一命题、评卷。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60%进行综合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行。
(1)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按相应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的人 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必需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分数的考生进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专业测试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各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知识》单科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办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经市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市水利局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3221264 3525070
招聘咨询电话:
安顺市人才市场报名点:0853-3525070
安顺市水利局人事科:0853-3221267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才市场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 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