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玉荣
近日,山西省测绘局、省军区司令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地理信息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地理信息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建立地理信息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意见》规定,一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各部门要继续发挥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和协调机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指导、部署有关工作,研究、探讨有关政策及对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完善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准入机制,各部门要把好地理信息市场准入关。三是建立涉密地理信息保密监管机制。四是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地理信息市场违法行为。五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各部门要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和联合查办案件的协作机制,对在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中所发现和受理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其查处结果应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六是建立地理信息市场日常监管预警机制。要建立以测绘资质管理为核心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测绘资质管理、测绘行政执法、测绘项目备案、测绘质量监督、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等管理措施间的联动机制。七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各部门要大力开展测绘、保密、国家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依法测绘意识、依法使用地理信息数据意识,逐步形成有关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八是积极优化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加大地理信息产业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协调出台有关政府采购、投融资、资源共享、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适时开展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征信工作,建立资信优秀单位激励制度,发挥示范引导效用,培育“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的出台,对营造良好的地理信息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