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靖波
日前,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制定《加强上海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工作计划(2011-2015)》,下发测管办各处室及区县测绘管理部门,要求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十二五”上海测绘地理信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该规划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牢固树立测绘地理信息法治理念。要把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健全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管理体制。要按照协调、统一、有效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管理力量,落实管理职责,确保监管有力、服务高效。三是加快测绘地理信息立法。要推进上海测绘地理信息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符合上海特点的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制度,加快上海测绘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完善立法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重视立法调研论证,规范立法程序,增强立法透明度,建立法规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制度,做好法规汇编。五是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要推行决策咨询制度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精细化程度。健全行政许可在线办理制度,优化、细化、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环节,做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六是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增强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推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及责任追究、绩效评估制度。七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要建立适应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和地理信息及互联网环境下地图市场监管的有效举措,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保密安全联合监管系统,加大地图市场执法力度。八是强化测绘成果及质量监管。要完善测量标志建设用地及维护保管制度,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情况跟踪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地理国(市)情监测,为“智慧城市”搭建好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求完善上海地理信息质量检验标准,扩大质检覆盖范围,缩短检查周期,增强质检能力,并要求建立本市财政投入及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强制检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