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勇治 李强
近日,统编的《青海省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统编的《规划》包括土地管理、地质矿产管理、基础测绘三大板块,是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为加快《“十二五”基础测绘规划》获批进度,经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充分协商,将省基础测绘规划编入省国土资源规划文本而形成的。
《规划》明确青海省“十二五”基础测绘四项重大工程:一是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比例尺地图覆盖率得到显著提高,1:1万地形图覆盖率达到全省国土面积的15%,并开展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二是现代测绘基准建设。在对现有国家等级测量控制网点标志完好情况进行普查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改建和利用的方式建立地基稳定、分布合理、利于长期保存和使用的由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卫星大地控制网、水准网、重力基准点和测绘基准管理服务系统等构成的现代测绘基准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青海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进度,初步建成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三是信息化测绘基地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和科技含量,加强基础测绘技术装备建设与更新,大力提高恶劣环境下野外测绘作业的装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基础测绘生产设施条件和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设施,初步建成专业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技术水准的信息化测绘基地。四是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青海”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充实覆盖全省,含多尺度、多数据类型、多时态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建成由一个省级节点和若干个县级信息基地构成的,能够同时满足政府电子政务和公众需求的,基于网络管理和运行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保障能力。
《规划》的印发实施,对全面指导“十二五”时期青海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基础测绘工作,促进基础测绘计划体制和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的完善,提升基础测绘工作水平,全面推进青海省基础测绘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