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玉荣
日前,山西省测绘局制定完成《山西省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意见》明确规定,一是树立牢固的测绘地理信息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健全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管理体制,建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建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二是加快测绘地理信息立法,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紧密结合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改进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要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四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强化统一监管,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要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大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力度,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的监管。五是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健全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该《意见》的要求,明确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