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军国
近日,河北省测绘局印发实施《河北省测绘资质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详细阐述了测绘资质建设规划的背景、法律依据、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测绘资质管理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局修订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结合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开展,河北省测绘局修订出台了《河北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并修订完善了《测绘单位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考核认定标准》和《测绘单位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考核标准》,建立了测绘资质巡查制度,实行了测绘资质网上申请、审核、许可及公示制度,严格测绘资质审查认证和年度注册,依法查处各类测绘资质违法案件,基本保持了全省测绘资质单位的稳定发展。但是,经过对现有600多家测绘资质单位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全省测绘单位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产业结构分布不均衡。突出表现在,测绘资质单位数量增长过快、分布不平衡,单位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测绘项目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现象严重等,严重影响了全省地理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为测绘统一监管带来了压力。
《规划》强调,测绘资质建设规划一要坚持总量控制原则,二要坚持区域、行业平衡原则,三要坚持退补平衡原则。“十二五”期间,在逐步消除全省测绘资质空白区的基础上,保持全省测绘单位总数年增长率不超过2%。按照全省统筹、区域统筹、行业统筹的原则,适度控制各设区市市区内的丁级单位数量,鼓励测绘单位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测绘资质升级,不断壮大地理信息企业规模,鼓励创新型地理信息企业发展,逐步实现由测绘大省向测绘强省转变。
《规划》明确了资质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河北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完善无人机飞行器、互联网地图服务、矿山测量等资质标准,探索建立测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建立健全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和日常巡查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应测绘地理信息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二是严格测绘资质审批。对于部分资质数量较多、测绘单位数量与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总量不匹配的市、县(市)进行适度控制;鼓励创新型地理信息企业发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发展壮大地理信息产业,促进测绘单位转型。三是加强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努力查处各类测绘资质违法案件,及时将无业绩、信用低、违法违规的测绘单位清理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四是引导测绘单位健康发展。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测绘单位通过合并、重组和参与股权分配等多种方式,加快资源整合,着力转变测绘单位产业结构,促进测绘单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测绘单位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逐步建立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集约化发展的创新型测绘行业队伍。
《规划》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测绘资质作为行业管理重要抓手的作用,把测绘资质管理作为测绘行政管理的核心工作加以推动。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制度,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的测绘资质监控体系,认真实施测绘资质日常巡查制度,严厉查处各种测绘资质违法违规案件。三要加强政策引导。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强化测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走合并、重组的道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逐步实现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