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闵建平
日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联合发布《浙江省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于2010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被列入《浙江省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浙江省基础测绘发展实际,在全面评估《浙江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调研和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市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测绘与地理信息从业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基础测绘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按需测绘,着力推进基础测绘生产和服务方式转变,着力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建设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全面实施陆海统一空间定位基准框架建设、海洋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基础测绘装备建设等重大测绘工程,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大力提升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基础测绘发展目标: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建立和完善陆海统一、覆盖全省的现代化测绘基准框架;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和技术集成应用效能更加显现;海洋测绘首次覆盖全面完成,实现多尺度、多品种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对全省海域的必要覆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服务、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础测绘、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地理国情监测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重要地理国情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装备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测绘体系全面建成,有效支撑基础测绘事业可持续发展;测绘生产、服务、科研的保障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省信息化测绘创新基地。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全省基础测绘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建设和完善现代化测绘基准框架,二是丰富和整合地理信息资源,三是深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四是提升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六是建设信息化测绘和科技创新体系,七是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规划》确定“十二五”时期全省基础测绘发展的重点工程:一是陆海统一空间定位基准框架建设工程,二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和更新工程,三是数字浙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工程,四是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工程,五是地理国情监测工程,六是海洋测绘工程,七是省级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工程,八是测绘公共产品研究开发工程,九是省级信息化测绘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十是基础测绘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生产服务支撑系统建设工程。
《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基础测绘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创建法制环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测绘管理;三是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资力度;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抓好队伍建设;五是深化内部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六是强化保密意识,保障信息安全。
《规划》的发布与实施,将全面指导 “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各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基础测绘工作,促进基础测绘计划体制和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的完善,提升基础测绘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动态的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