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炜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12月3日,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各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实施意见》要求:一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加强与本地区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合作,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公益宣传。二要制定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审校登载流程。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中新技术、新产品等带来的管理难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三要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控能力。加强对互联网地图的分类监控,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互联网地图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地图”。四要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工商、通信、公安、保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情况互通、部门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违法违规行为鉴别、认定、评估、取证等机制,对存在损害国家主权、泄露国家秘密等严重问题的互联网地图网站,依法严肃查处。
针对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实施意见》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本着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互联网地图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严格遵循地图公开登载、使用前依法送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审核的规定。三是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要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对变化及上传标注信息的监控,推动建立企业内部统一出口审校制度,严把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校关,规范登载流程。四是对网站中出现的“问题地图”及危害地理信息安全等情况,及时处理、整改,并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上报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