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军国
近日,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简称《通知》),结合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实际,全面部署保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保密管理。
《通知》明确规定了涉密成果的范围,并对涉密成果的领取程序、内外业使用、涉密成果管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普查过程成果管理和最终成果发布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普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情普查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成果保密管理,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省普查办将按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地理国情普查保密管理工作列为年终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