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莹莹
为切实做好“边普查、边监测、边应用”,充分发挥普查工作效用,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结合省情特点,经认真调研讨论,将水资源湖泊专题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监测确定为今年地理国情监测项目。近日,《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水资源湖泊专题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基于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水资源湖泊专题动态监测实施方案》是由湖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和湖北省航测遥感院共同编制完成,其内容包含了水资源湖泊专题动态监测的背景、目标与实施时间、范围与对象内容、技术路线、成果、质量管理与验收评审、组织实施以及水资源监测展望等8项内容。根据方案,湖北将利用湖北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多源遥感影像以及湖北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结合相关部门专题资料对全省水资源湖泊进行动态监测,总体实施时间计划为2014年5月至12月。最终形成的数据、图表、分析报告成果,对进一步推动湖北湖泊资源监测和调控水平,深化各部门相关的专业化应用,实现对湖泊资源的全面保护、恢复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实施方案》是由湖北省测绘成果档案馆编制完成,其中对监测的背景、单元区域概况、数据源、指标与内容、方案、成果的应用与服务、组织实施、软硬件保障和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方案,将湖北省103个县(市、区)选定为监测单元,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将对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较为完备的随州市曾都区进行试点监测与评估;第二期对湖北省103个县(市、区)实施监测与评估;第三期为构建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监测的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常态化监测。方案的实施,将动态掌控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运行状态,准确评估区域规划实施效果和效益,有效掌控区域国土空间开发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