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莹莹
近日,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二次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并协调解决第一次督查中在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和普查队伍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与第一次督查情况相比,全省各地提高了认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均有明显进展。各地地理国情普查组织实施单位均落实在城乡规划局(地理信息局)。武汉、襄阳、荆州、孝感、鄂州、黄冈、随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全部完成机构组建,并正式下发文件。
在经费落实方面,市区和平原地区落实情况相对较好,西部和山区县市面积较大,经费数额较大,落实相对困难。
各地均按照省普查办“划片承担、统一管理”的方式,认真落实普查队伍。武汉、鄂州已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结合当地特色,研究普查后期应用和地理国情监测工作。襄阳市、荆门市不仅完成了本级工作,还落实了县市级普查队伍,并领取了相关资料。仙桃市和潜江市按照省普查办要求,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衔接,落实生产队伍后已开始普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