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信息化办、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在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这将有力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第一,要充分认识在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支撑,在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和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缩短建设周期,降低运维成本,能够有效保障地理信息的动态更新,提升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水平。第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充分利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对尚未构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区域,优先使用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提供的统一、权威的地理信息数据,待平台建成后,再进行整合接入;对应用其他地理信息数据已建成的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基于地理信息的专题管理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应逐步改造整合接入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来。第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各建设项目在顶层设计中就应当明确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在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情况将作为项目验收、科技鉴定和评奖的重要内容。第四,各市、县(市、区)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应当主动提供保障服务,要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使用好、维护好、管理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大力宣传推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应用情况,让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充分了解和认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及特点;要主动了解并深入分析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对测绘与地理信息的需求,为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撑保障服务。第五,要加强沟通,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时了解和解决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中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